关于申报2016年度榕城区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6/9/3
揭榕科[2016]9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榕城区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区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事业和经济提速提质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型榕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揭阳市榕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实施办法》,决定进行2016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奖工作。现将这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属2015年以来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完成的科技成果和推广应用成果,或者属于我区为第一完成人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可申报今年科技进步奖。属于2015年前完成的科技成果和推广应用成果,未申报科技进步奖的,这次也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榕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3、研究工作总结
4、技术测试报告
5、与国内外经济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6、用户意见
7、项目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8、其他有关证明项目先进性的文件资料。
三、申报手续
申报区科技进步奖的单位和个人需到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领取《榕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按填表说明填写后,与有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16年9月25日前报送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下属单位申报。
联系人:吴雪锋;电话:8622013 8623239
此页无正文
2016年8月15日
抄报:区长,郑少鸾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直有关部门
榕城区科技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共印50份)